11月22日上午,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 顾群向媒体介绍了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全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进展的情况。
“无废城市”建设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铜陵市入选全国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;2022年,我省合肥、马鞍山、铜陵3市入围国家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;2023年,我省梯次推动其他13个市开展省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今年9月,省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农业农村厅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安徽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行动方案》,标志着我省全面启动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
近年来,我省以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为抓手,坚持“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”原则,全面提升各领域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。
在工业领域
持续推动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,创建135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和13个国家级绿色园区,位居全国前列。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“工业园区企业间协同高值高效利用模式”入选国家首批“无废园区”典型案例。着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,全省磷肥企业均实现磷石膏“产生-利用”平衡,历史堆存量逐步削减。202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3%以上,较“十四五”初提高了近十个百分点。
在农业领域
提炼总结“截污建池、发酵还田,一场一策、制肥还田,区域收纳、集中处理”的“3+N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路径模式,不断完善农膜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。2023年,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3%,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均超过83%,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81%。
在生活领域
加快建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体系,全省累计建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4座、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7座,实现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。
在建筑领域
省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,建成建筑垃圾处理项目78个、消纳场305个。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产生、运输、处置、利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。
在危险废物领域
按照“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”原则,统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。截至2024年9月底,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万吨/年,其中处置能力167万吨/年,利用能力584万吨/年,满足省内利用处置需求。
新污染物治理进展
省厅会同省有关部门遵循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,按照“科学评估、精准施策,标本兼治、系统推进,健全体系、提升能力”原则,推动新污染物全过程风险管控,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
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
联合14个省直单位建立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将新污染物治理具体任务与污染防治攻坚、产业绿色转型、农药和兽药减量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、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紧密结合、统筹推进。
二是摸清新污染物底数
高质量完成2022年和2023年度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,摸清全省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情况,为下一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、风险评估和管控提供了基础数据。
三是落实环境管控要求
按照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3年版)》“一品一策”管控要求,指导督促全省65家生产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,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、十溴二苯醚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、使用和进出口。
四是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
结合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成果,选取典型化工园区、危废处置场、畜禽养殖场等典型区域开展新污染监测试点。目前已完成样品采集和测试,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分析。
五是探索新污染物治理试点
指导各市选取典型行业、重点企业或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,促进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、减排和治理的示范技术。
来源 | 安徽生态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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